十八大以来党的主要理论创新(一)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7-28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在理论上的主要创新,当数如下几个方面:

  从党的理想和中华民族梦想的统一中,提出并系统阐述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赋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以新的深刻意蕴。

  2012年11月29日,习近平同志同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央书记处的同志到国家博物馆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提出“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此后,他又在不同的场合对中国梦做出具体而深刻的阐述,使之从“梦想”逐步升华为中国共产党乃至中华民族的理性奋斗目标,最终围绕中国梦的内涵、特点和实现形成了一整套理论、思想和观点。

  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我们党和国家到本世纪中叶乃至更长时间的居于引领地位的宏伟奋斗目标。如习近平同志所言:为了实现中国梦,我们确立了“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就是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从这个意义上说,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就是实现民族复兴的近期目标,现在已经进入决胜的最后“冲刺”阶段;实现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就是实现民族复兴的中期奋斗目标,现在正创造条件准备顺利进入的阶段,旨在推进中国发展全面实现现代化。许多人以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到此就已经达到预期的目标,其实不然。因为,那时可能有不少国家早已迈入现代化的行列,在经济、科技等方面都具有我国所未达到的水平,甚至在现代化建设上也积累了比我们多得多的成功经验,所以我们还要经历一定时间的现代化发展积累,才能在横向比较上突显自己的优势,真正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可谓实现中国梦的远期奋斗目标。

  实现中国梦,是现阶段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其必由之路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首先是指其实现的方向和道路,其次是指其存在的基础,即只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实现的过程中逐步推进和完成。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建设、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都是当今中国人民的共同理想,都是中国人民追求幸福的过程。我们应该努力推动中国梦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相辅相成。

  中国梦的提出及其系统阐述,赋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以新的深刻意蕴。其中最重要的是三个方面: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坚持科学社会主义为指导的,旨在实现中国共产党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并最终过渡到共产主义的理想,但又是在中华民族、中国人民“追梦”即追求幸福的过程中实现的。这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人民性,不但是共产党人的共同理想,也是中国人民、中华民族的共同理想,大家都应该为之实现而努力奋斗。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实现和中国梦的追求一样,也要经历一个过程,是一个在曲折中不断前进的过程。如习近平同志所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取得的重大成就,意味着近代以来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性飞跃”。中国人民、中华民族对社会主义的选择,开启了近代以来最伟大的“追梦”之旅,从而走出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困境,建立了社会主义新中国,使自己从备受凌辱乃至任人宰割中站了起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创,特别随着中国梦第一个“百年目标”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中国人民逐渐富起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继续推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乃至实现中国梦,终将使中华民族“强起来”。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意味着社会主义在中国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并不断开辟发展新境界,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提供了中国方案”。广大发展中国家追求幸福的梦想与“中国梦”是相通的,可以从“中国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追求中得到启示,选择与本国实际相符合的道路、理论和制度,使自己站起来、富起来并最终强起来。